存款保險制度不能強制儲戶 只是一個利益保障
存款保險制度對于銀行來說,是必需的,是強制的。而對于存戶來說,存款保險制度只是一個儲戶利益的保障,它不應該是強制的。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了《中國金融穩(wěn)定報告(2013)》,對2012年我國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報告中特別指出,中國存款保險制度條件已經(jīng)具備,可擇機出臺并組織實施。
與去年的報告不同,去年報告中關于存款保險制度只是提到“時機已經(jīng)基本成熟”,沒有像今年這樣明確和具體,沒有今年這樣迫切和呼之欲出。這是因為今年的報告中再次強調(diào)“穩(wěn)步推進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外界有傳,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在今后三四年內(nèi)完成。因此,中國存款保險制度和存款保險系統(tǒng)必須在近期內(nèi)完成立法、制度建立和組織建設。
存款保險制度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配套措施,甚至可以說是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前提措施。在存款保險制度缺失的條件下,國家實際上承擔了隱形的擔保責任。
在各銀行利率由政府統(tǒng)一規(guī)定,各銀行基本上都控制或控股在政府手中時,存款的風險責任最終由政府承擔,這也說得過去。而當商業(yè)銀行的股權(quán)成分多元化之后,尤其是銀行利率市場化之后,如果存款保險制度繼續(xù)缺失甚至不完善,有些銀行以高利吸引存戶而過度投機,會造成商業(yè)銀行風險約束機制弱化,助長了道德風險。
所以,只有有了存款保險制度,才能保證并提高存戶的合理收益,才能使市場放心地讓更多的民間資本和民營金融機構(gòu)進入銀行業(yè),才能讓各商業(yè)銀行敢于實行差別化市場利率,敢于大膽競爭,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提高銀行自身的利潤。
在這個意義上,存款保險制度對于銀行來說,是必需的,是強制的。而對于存戶來說,存款保險制度只是一個儲戶利益的保障,它不應該是強制的。
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險費從理論上來說,是由各存款機構(gòu)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繳納的,但歸根結(jié)底還是由儲戶承擔的。
一般來說,在利率市場化的情況下,中小商業(yè)銀行的存款利率相對高些以吸引存戶,但是這些銀行的風險也相對高些,在市場化的商業(yè)環(huán)境下其倒閉的可能性也要大得多。為了自己存款的安全,存戶在將存款儲入這些利率較高的銀行里,付出一定的保險費是值得的。反過來,這些中小商業(yè)銀行為了吸引更多的存款,由銀行自己付出存款保險費,以降低利潤率的方式提高總利潤,那也是合算的。
在利率市場化的情況下,大銀行的存款利率通常要比中小銀行的低,但像工農(nóng)中建這樣的國有控股大銀行,已經(jīng)是“大到不能倒”的程度,因而其安全度是很高的。存戶在此的收益本來就低,如果在安全度較高的情況下再付出保險費,那不有點得不償失?反過來,大銀行因為存貸利差小,他們是否自覺自愿從自身利潤中拿出保險費,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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