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行支行長非法吸存19.4億 辦公室做生意20年未暴露
原標(biāo)題[非法吸存19.4億 支行行長辦公室中的“旁氏游戲”]
盡管是農(nóng)行阜陽分行騰達支行的副行長,但是李群并沒有飛黃騰達。
但是,這不能怪罪別人,錯在李群自身編織的一張大網(wǎng)。從1990年開始到2009年案發(fā),李群一直進行著旁氏騙局的游戲。一邊高息吸收存款,一邊高息放貸。不過,隨著金額越來越大,窟窿難以填補。至案發(fā)時,李群有9000多萬元的資金無法償還,李群不得已投案自首。
如果沒有案發(fā),李群還會坐在寬大的老板椅后當(dāng)著她的支行副行長。但是,由于涉嫌非法集資近19.4億元,等待她的是9年的鐵窗生活。
讓人驚訝的不僅是李群的行為,還有銀行匪夷所思的內(nèi)控。在近20年的“潛伏”期內(nèi),李群就在銀行的辦公室里做著自己的“生意”,但銀行對李群的不法行為居然毫無知覺。
循環(huán)路徑
無疑,李群是一個失敗的資金掮客。
李群有一個鄰居,名叫尤智君,做黃金生意。檢察院的指控材料顯示,1990年前后,尤智君向李群借款,并且承諾按月息2分支付。李群除了將自己的積蓄出借外,還從金融機構(gòu)貸款借給此人使用。截至1997年,尤智君累積欠李群58萬元。本金至此沒還。
借錢不還的不止尤智君一人。陳輝也是這個群體之一。
1996年年底,陳輝承包當(dāng)?shù)嘏Q蛉饧庸S下屬的升華制藥廠,以需要資金周轉(zhuǎn)為由向李群借款。李群從穎東信用社、周鵬信用社等金融機構(gòu)幫陳輝融資。李群或自己為陳輝貸款擔(dān)保,或李群本人信用貸款后出借陳輝。同樣,陳輝也無力償還。至案發(fā)之際,陳輝還欠李群159.65萬元的本息。
李群本想在資金騰挪過程中賺取價差,以獲得收益。但尤智君等人不還貸款,李群只能自己想辦法填補窟窿。為了歸還到期銀行貸款本息,李群只得通過重新貸款或從他人處高息借款的方式周轉(zhuǎn)。
但是,隨著金融部門逐漸規(guī)范貸款制度,李群向金融機構(gòu)貸款周轉(zhuǎn)資金的數(shù)額越來越小,向公眾高息借款的比重越來越大。到2006年上半年,李群開始向社會公眾高息吸收存款募集資金,以保證資金鏈的運轉(zhuǎn)。
由于向公眾吸收存款的頻率增快,負(fù)債數(shù)額劇增。
李群欠款金額越來越大,只得鋌而走險,開始了系列造假募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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