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儲戶銀行卡遭盜刷 銀行被判擔責八成
2月15日晚,鄭州市民高女士的手機接連收到三條銀行卡交易提醒短信,提示她的一張銀行卡在境外有三次消費記錄,共消費36164.23元。
銀行卡在身邊,但卡里的錢卻莫名在境外被刷3萬多元,這筆損失該由誰來承擔?是銀行,還是持卡人?
2月15日晚,鄭州市民高女士的手機接連收到三條銀行卡交易提醒短信,提示她的一張銀行卡在境外有三次消費記錄,共消費36164.23元。
她意識到銀行卡可能被盜刷,先是凍結了銀行卡,隨后讓其丈夫報案。她曾到發(fā)卡行協(xié)商此事未果,便將銀行起訴至惠濟區(qū)法院。
昨天,鄭州市惠濟區(qū)法院通報了審結的這起案件,法院認為銀行未盡到交易安全審查義務,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被判承擔80%的責任。
業(yè)內人士提醒,將磁條卡換成芯片卡,以防止銀行卡被復制,防止被詐騙和誤登錄釣魚網站。發(fā)現(xiàn)銀行卡被盜刷,應及時聯(lián)系發(fā)卡行凍結銀行卡,注意保存ATM查詢憑條,證明人卡未分離。(趙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