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版“光頭強”2年毀林29畝 獲刑還得補種
審理過程中,岳泉做出了一份“書面保證”:他將在登封市的司法教育基地復植補種1萬株以上的側柏,4月底完成復植補種。
為采青石,他兩年間毀林29畝。20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岳泉(化名)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一案,最終他被判刑并處6萬罰金。記者了解到,這個刑罰已是“從輕”,背后是其承諾補種1萬棵側柏,并保證側柏個頭、成活率等。
岳泉看開采石料掙錢,就于2013年干上了這一行。在沒有取得林業(yè)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在登封市宣化鎮(zhèn)山海村6組丁家寨的林地內(nèi)采挖青石。2年零9個月的時間里,致使29.1畝的林地被破壞,被相關部門查處。光查處還不算完,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昨日,岳泉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案在登封法院公開審理。
審理過程中,岳泉做出了一份“書面保證”:他將在登封市的司法教育基地復植補種1萬株以上的側柏,4月底完成復植補種。每一株側柏保證在1米以上,成活率要保證在85%以上。
如果達不到標準咋辦?岳泉又拿出15萬作為保證金,接受當?shù)亓謽I(yè)部門的監(jiān)管驗收。
拿到這樣一份承諾書,法院又結合其自首、認罪認罰等其他量刑情節(jié),最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6萬元。
改變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農(nóng)用地的嚴重毀壞,為我們的生活環(huán)境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為了起到警示作用,讓現(xiàn)實版“光頭強”為砍掉的樹木買單,登封法院在登封市國有林場中岳廟區(qū)建立了復植補種司法教育基地,昨日正式揭牌,破壞林木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將在該基地復植補種,修復被破壞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趙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