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0 16:4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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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會,11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趙帥 攝
中新網(wǎng)徐州6月20日電 6月20日上午,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會,7起案件的11名被告人分別被以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在現(xiàn)場,200余名賓館、酒店、歌廳等休閑娛樂場所的經(jīng)營人員和50余名社區(qū)群眾旁聽。
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間,河南新蔡籍被告人王強宇先后4次從外地購買毒品共計629.8克運至徐州市,通過因吸食販賣毒品、多次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的被告人楊峰販賣,楊峰累計涉毒535克。此間,被告人滕麗在被告人楊峰的電話授意下,將毒品銷售給買方并將所得毒資轉(zhuǎn)交楊峰。徐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強宇販賣、運輸毒品數(shù)量大,楊峰因販賣毒品被判過刑,又犯販賣毒品罪,且數(shù)量大,分別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和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王強宇、楊峰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被告人滕麗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王、楊兩被告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被告人張樹芳,安徽省淮北市人。2013年4至7月份間,張樹芳先后在廣州購得各種毒品共計6121.4克,將其藏匿在跑步機、油煙機、烤箱、足浴盆等物品內(nèi),以物流的方式托運到徐州市,通過被告人趙結(jié)祥、李夢等向外進行販賣。徐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以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張樹芳、趙結(jié)祥死刑,判處被告人李夢無期徒刑,以販賣毒品罪一審判處同案的被告人李陽有期徒刑7年。
宣判會上,銅山區(qū)人民法院對零星販毒且數(shù)量大的被告人陳井科作出一審判決,以其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先后4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和轎車內(nèi)吸食毒品的被告人蔡某,以其犯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宣判會后,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簽發(fā)的命令,將分別販賣、運輸毒品均達2400多克的罪犯李營、肖曉斌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潘榮凱庭長介紹,近年來,徐州每年毒品犯罪都有死刑,大宗毒品犯罪屢禁不止,仍層出不窮。徐州地區(qū)毒品案件的主要特點有,大宗案件和零包販毒案件多,居高不下;被告人犯罪手段變化,出現(xiàn)托運、航空運輸,人貨分離給案件偵破帶來困難;毒品犯罪呈現(xiàn)多元化,有販賣,運輸,制造毒品,也有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此外,從地域看,從城區(qū)向鄉(xiāng)村發(fā)展。
潘庭長說,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法院召開毒品案件集中宣判大會,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讓全社會深刻認識毒品犯罪的嚴重危害性,教育民眾自覺遠離和抵制毒品。打擊毒品犯罪,除了司法機關(guān)分工配合,還需要全社會積極參與,當日,法院還邀請了特種行業(yè)的經(jīng)營人員參與旁聽,以便共同打擊毒品犯罪。(李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