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7 10:14:00 來源:現(xiàn)代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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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昨受審 通訊員供圖
去年11月,在嘉興海寧讀書的女大學生敏敏(化名)在乘坐三輪電瓶車時,被三輪車夫高某搶劫并奸殺。昨天,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兇手一審獲死刑。
[案情回放]
一束光引殺機,女大學生陳尸荒野
敏敏是江蘇人。2010年,她來到海寧市長安大學城某高校讀書。在學校,她一直是個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還拿過學校的獎學金。
2012年11月24日晚8點多,她叫了一輛載客三輪電瓶車從長安大學城出發(fā)去海寧高鐵站,準備乘坐9點多的高鐵列車前往杭州。然而誰也不會想到,這個21歲女孩的生命就此畫上了句號。
當時,敏敏背著一個包,在校門口揮了揮手,叫了一輛藍色的載客三輪電瓶車,雙方談好去海寧高鐵站的價格為13元,接著敏敏就上路了。然而,三輪電瓶車司機高某卻在此時動起了歪腦筋。
趁著夜色,加上女孩并不認識路,穿梭在鄉(xiāng)間小路上的高某偏離了路線,采用捆綁、持刀威脅等手段將敏敏帶到一處偏僻地段,劫取敏敏隨身攜帶的黑色拎包等物。其間,他又將敏敏推到在地,對其實施了強奸。
就在此時,不遠處一列動車迎面開來,一束光照在了高某的臉上。就因為這束光,讓高某頓時動了殺機。因為怕之后會被女孩認出,喪心病狂的高某居然將這個剛滿21周歲的女孩殘忍殺害。事后,高某在附近拾了一些雜草蓋在敏敏身上作掩護,隨后拿著搶來的102元若無其事回家了。
[法院宣判]
身負三宗重罪,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11月25日下午1點29分,海寧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在許村鎮(zhèn)許橋村紅衛(wèi)組的一片亂墳地里發(fā)現(xiàn)一具女尸。接到報警后,警方迅速趕到現(xiàn)場展開偵查,此案也得到了海寧市領導的高度重視,指示公安部門快速破案。嘉興市、海寧市兩級公安部門抽調精干警力,在第一時間組成了許村“11·25”命案專案小組,接警后16小時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
30歲的高某是長安本地人,從小父母離異,他的過去可以說是劣跡斑斑,有過打架、斗毆、盜竊的前科,還曾經被判過一年徒刑,為人兇殘。
11月26日上午,警方確定高某就在家中,但沒有貿然進去抓人,就是怕高某情急之下,會對家中身懷六甲的妻子不利。直到當天中午12點左右,其妻子從家中出來,警方才沖進去抓人,此時的高某還在家中睡覺。
對于自己犯下的罪行,高某供認不諱。
經審理,嘉興中院認為,被告人高某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雖然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鑒于其犯罪手段殘忍,造成的后果特別嚴重,又是累犯,故依法尚不足對其從輕處罰。因此依法判處高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00元;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2000元。
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被告人高某被判賠償被害人父母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合計716043.5元。(通訊員 海薇 記者 尚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