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賣仿真槍坐牢4年 4次宣判終獲無罪
昨日王國其在法庭外展示重審裁定書。
南都訊 玩具小販賣20支仿真槍一案出現(xiàn)巨大轉折!在經歷了一審、二審10年有期徒刑、再審4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之后,昨日,越秀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第四次宣判:越秀區(qū)檢察院以案件證據發(fā)生變化為由撤銷了起訴。
“最后也沒說我有罪沒罪……”玩具小販王國其對這一判決結果感覺迷糊。宣判一結束,他就問法官,得到的答復是:“撤訴了就是無罪?!?/p>
[庭審]
法官告訴他:“撤訴就無罪了”
昨日,越秀區(qū)法院對王國其案進行宣判。
“怎么沒看到檢察院的人來?”
上庭后,王國其發(fā)現(xiàn),今天的判決與平日有些不一樣。已經經歷了三次判決,準備迎接第四次的他對法庭程序已了如指掌。
盡管檢方的人未到,宣判卻照常進行。王國其看到,越秀區(qū)法院法官拿出幾張紙念道:“在訴訟過程中,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本案證據發(fā)生變化為由,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要求,撤回對被告人王國其的起訴……本院裁定如下:準許檢察院撤回對被告人王國其的起訴?!?/p>
對這一判決結果,王國其有些迷糊。宣判一結束,他就上前去問法官:“沒有宣判有罪還是無罪,我到底有罪沒罪?”
法官答道:“我沒說你有罪?!?/p>
“那撤訴是什么意思?”
“撤訴就無罪了。檢察院已經撤銷了起訴,你可以去行使你的權利?!?/p>
如釋重負的王國其在回家的路上反復琢磨法官的話:“應該是說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了吧?!?/p>
[辦案方]
省高院研究了一年發(fā)回重審
2009年10月,廣州一德路玩具市場小販王國其被警察帶走。此前三個月,他還是河北邯鄲的一個建筑工人,賣掉了家里的豬和糧食,來到廣州投奔妻姐王書愛。
最開始,他在一德路的玩具城賒賬賣氣球、玩具飛機,最后改賣仿真槍,這些仿真槍貴的兩三百元一支,便宜的30塊錢一支。據王國其回憶,顧客多是玩野戰(zhàn)游戲的白領,還有家長給孩子買。
被警方抓獲時,他被繳獲了20支仿真槍。
2010年3月,妻子王書可在越秀區(qū)法院開庭時才知道,丈夫賣的仿真槍,被鑒定為了真槍?!?0支槍形物中的18支被認定為非制式槍支,其他兩支被認定為仿真槍”,鑒定報告稱。
越秀區(qū)檢察院在法庭上指出,王國其的行為構成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法院以此一審判處王國其有期徒刑10年。根據刑法規(guī)定,買賣、運輸槍支10支以上,就算情節(jié)嚴重。而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量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0年,已經算最輕的刑期了。
聽到被判10年刑期,王國其震驚得當庭嚎啕大哭:“那種槍是塑料子彈,我還打到過自己的腿,就一個紅點,真的不傷人?!彼岢隽松显V,但2010年12月廣州市中院二審維持了越秀區(qū)法院的判決。
王國其繼續(xù)申訴。2012年8月,廣州市中院啟動了案件的再審程序,八個月后,王國其的刑期從10年改成了4年,判決理由是王國其案社會危害性較小。由于改判的刑期低于法定刑以下,案件要經過省高院復核,最高院核準才能生效。
2014年6月,廣東省高院用了一年的時間,將這個案子研究得底朝天后,并未復核通過廣州市中院的判決,而是裁定:撤銷一審、二審、再審三個判決,發(fā)回原一審法院越秀區(qū)法院重審。至此,王國其案再次回到了原點。
[當事人]
出獄后倍感壓力“逃”回老家
從被抓到出獄,王國其在牢獄里整整坐了4年。
獄中4年對于王國其來說,異常艱難。他的工作是焊接電腦線,由于能按時完成任務,表現(xiàn)良好,他獲得了二十多個嘉獎,但他從來沒有申請過減刑,因為申請減刑的前提就是要承認自己有罪。他很孤獨,總覺得自己跟獄中的其他人是不一樣的。“他們是真的罪犯,我不是?!?/p>
2013年10月,王國其坐滿了廣州市中院再審判決的4年刑期,但由于該判決一直沒有核準生效,王國其以中止執(zhí)行、取保候審的名義跨出韶關監(jiān)獄的大門。王國其出獄之后被家人接回到了位于一德路的出租屋,妻子王書可和兩個兒子見到他抱頭痛哭。
“出來之后真的是傾家蕩產了,兩個孩子輟學基本上成了文盲,家里還欠債累累?!背霆z之后的王國其感到了壓力。
為了謀生,王國其開始在一德路擺地攤賣新年剪紙,一張能掙一塊錢左右,后來又改賣水餃,他和王書可起早貪黑當了數月走鬼,因為收益不佳關張。
“感覺孩子也瞧不起我?!弊愿刑Р黄痤^的王國其只好提出回老家找工作,看能不能做回原來的泥瓦工。就此,出獄不到一年的王國其再次與親人分離,一個人“逃”回到了邯鄲農村的老家,與84歲的老母親作伴。
2014年4月18日,王國其半年的取保候審到期,廣州市中院發(fā)出了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王國其的身份顯得更為尷尬:那個減刑的判決尚未核準生效,他到底是什么身份?
如今,王國其終獲自由。
昨日宣判后,辯護律師周玉忠表示,本案證據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變,五年后以證據改變?yōu)橛沙吩V似無事實依據?!鞍讣V訟長達五年,爭議的焦點是涉案的仿真槍到底算不算槍,以及王國其到底有沒有主觀故意。裁定撤訴使得法院失去了對這一核心問題進行裁判的寶貴機會?!?/p>
王國其案大事記
2009年10月19日
王國其被警方拘留。
2010年5月13日
越秀區(qū)法院以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一審判處王國其有期徒刑10年。
2010年12月20日
廣州市中院二審裁定維持越秀區(qū)法院原判。
2012年8月20日
廣州市中院決定再審此案。
2013年4月16日
廣州市中院再審改判王國其有期徒刑4年,由于低于法定刑,需報省高院復核、最高院核準。
2013年10月18日
王國其以中止執(zhí)行、取保候審的名義出獄。
2014年6月4日
廣東省高院撤銷中院的再審判決,發(fā)回越秀區(qū)法院再審。
2014年11月26日
越秀區(qū)法院裁定,準許越秀區(qū)檢察院撤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