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蔣宇飛)高考該不該加分?這個分怎么加才不致影響公平?對于高考加分,一直以來爭議聲就不斷。
12月17日,教育部等五部委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guī)定,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yōu)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體育特長生等5大加分項目。
在取消的5大加分項目中,對于最引人關注的體育特長生,《意見》要求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不再加分后,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單獨考試招生,或其他體育學類專業(yè)招生。
教育部表示,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qū)、市)原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有關省份要加強資格認定和嚴格管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復測,教育部門要按相關標準進行嚴格測試。
在減少的同時,《意見》也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但要求各?。▍^(qū)、市)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范圍。
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
另外,《意見》還要求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各?。▍^(qū)、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在監(jiān)管方面,《意見》強調,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guī)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guī)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