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黑龍江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日前進一步明確了公務接待的有關要求,省級領導班子和省直單位在公務接待中一律不允許飲酒,實行最嚴厲的“禁酒”政策。
“禁酒令”要求,省級班子領導和省直單位干部職工到省內市(地)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公務活動,就餐中一律不允許飲酒。省級四大班子及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直各單位,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及其接待部門都要嚴格執(zhí)行此規(guī)定。
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資、接待海外華僑華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臺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務接待活動,可按標準提供省內地產酒,嚴禁提供高檔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