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江北區(qū)公安分局觀音橋派出所抓獲一名盜竊嫌疑人小賀,辦案民警黃坤然發(fā)現(xiàn)賀某很面熟,最后一調查才明白:從2012年開始,賀某先后到多個派出所報過十多次假警,稱自己錢包被偷,騙取各個民警食宿費千余元。
偷走工友錢就辭職
8月4日晚11點過,觀音橋洋河路一家火鍋館的員工小潘發(fā)現(xiàn),自己剛買沒多久的價值1700元的平板電腦不翼而飛,于是他到觀音橋派出所報案。
接警后,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店里剛剛離職的賀某有重大嫌疑,并且其犯案手法與6月27日在江北區(qū)另一火鍋店的案子相似。8月5日,民警在網吧將賀某抓獲。
“我已經辭職了,因為老板還沒有結清工資,所以就多住了一天?!辟R某交代,當時他看到同事的平板放在床上,就想偷了去換零花錢。得手后,1700元的平板電腦他只賣了130元錢。
民警調查到,21歲的賀某是四川人,最近幾年一直在重慶打零工。但他只要一換工作,就會打同事財物的歪主意。去年12月及今年6月27日,他先后偷過兩個打工店同事的現(xiàn)金2800元錢,得手就辭職。
報假警騙民警車馬費
“小伙子,我看你有點熟悉啊,我們應該見過。”民警黃坤然對賀某仔細一查,發(fā)現(xiàn)他有不少報警記錄。他突然想起,去年自己還在紅旗河溝派出所的時候,接待過賀某,當時賀某報警稱手機和錢包被扒竊,還找黃坤然借了幾十元路費。
“對頭,我以前還多次報假案,說自己錢包和手機都被扒竊了,博取警察同情?!辟R某承認,他曾先后在主城各區(qū)派出所報假案十多次。博得警察同情后再伸手要車馬費、食宿費。金額少則幾十元,最多一次在大坪騙取了交巡警500元現(xiàn)金。
目前,賀某對盜竊同事財物及行騙的事實供認不諱,已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
(記者 朱雋 實習生 鄔林洋 孫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