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 長假結(jié)束,有不法分子發(fā)短信告知車主有違法記錄,要求將“罰款”匯進“交警專用賬戶”。省交警總隊工作人員提醒,長假期間車輛違法的不少,但我省沒有短信通知匯錢繳罰款這一說。
家住鄭州市黃河路衛(wèi)生路交叉口附近的葉先生,長假期間自駕游去了湖南。昨天他收到了一條短信,說他10月2日有一個車輛違法記錄,要求將罰款盡快匯進一個“交警部門賬戶”。
由于路途較長,葉先生也不十分確定自己是否有這個違法記錄,到交警部門詢問后,他才得知自己收到的是“詐騙短信”。
昨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發(fā)出微博稱:長假剛結(jié)束,自駕游歸來者眾多,有不法分子趁機用短信、電話等形式實施詐騙。目前,處理交通違法相關(guān)手續(xù)必須到交警部門相關(guān)窗口辦理,不存在電話或短信劃款、匯款要求,請勿上當受騙。
省交警總隊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我省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一般都由交警“現(xiàn)場開單”,當場通知機動車駕駛?cè)说胶翁幚U納罰款。如果機動車駕駛?cè)嗽谕獾?,公安部門會通過郵局郵發(fā)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書面材料,上有執(zhí)法機關(guān)的公章,以告知違法事由及處罰措施等。
“一種是50元以下的輕微違法罰款,一般可當場繳納,另一種是口頭、書面告知機動車駕駛?cè)说街付ㄣy行繳納罰款,不存在用短信、電話要求匯錢繳罰款的形式?!惫ぷ魅藛T解釋。
省交警總隊工作人員提醒,機動車駕駛?cè)丝芍苯拥礁鞯亟谎簿ш?、大隊交通違法處理室或車管所業(yè)務(wù)大廳或通過其他方式查詢交通違法信息,“至于短信、電話通知匯款,屬于欺詐行為,請車主們不要相信,以免上當”。(記者 李江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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