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的車買來7個月了,乍一看,還跟新的一樣,但其實已經有好多部件不是“原配”了。沒想到,新車買來16天就出了問題,大燈起霧,金先生要求退車或者更換,但遭到4S店拒絕,只能維修。
浙江在線01月18日訊 金先生的車買來7個月了,乍一看,還跟新的一樣,但其實已經有好多部件不是“原配”了。
他昨天告訴記者,這輛奇瑞E5,從去年6月買來至今,已經維修了12次,去了多少次4S店,自己已記不清了。
最近,他要求4S店支付3000元誤工費、打車費,但4S店回應,已經送給金先生價值千元的睡袋、工時券、保養(yǎng)券,這些足夠賠償他的損失,雙方談判陷入僵局。
被呼吁了十年的汽車“三包”近日已經出臺,但今年10月1日才能正式實施,寧波消保委副秘書長周麗娟表示,消費者遇到糾紛,可以找工商調解,依靠法院判決、仲裁等。
新車買了16天
就回到4S店“療傷”
提起那輛剛買來7個月的車,金先生一肚子的火。
去年6月中旬,他在寧波明日奇瑞4S店買了一輛銀色奇瑞E5,算上保險等費用,一共7萬多元。
沒想到,新車買來16天就出了問題,大燈起霧,金先生要求退車或者更換,但遭到4S店拒絕,只能維修。
這只是個開始,隨后的幾個月,問題不斷。
“大燈換了4套,霧燈換了2套,代速馬達換了2次,電腦板換了1次,輪胎換了1個,后備廂支架換了1個,變速箱抬下來修過一次,一共修了12次了?!苯鹣壬鸁o奈地說。
他告訴記者,自從車子買來,去了多少次4S店自己都記不清了,店內上至經理下到維修工,幾乎都認識他了。
金先生想過換輛車,車買來不久時他就找二手車店店主評估過,對方只愿意出價4.8萬―5萬,眨眼賠了2萬多,他不舍得,只能繼續(xù)使用。
業(yè)主要求
賠償3000元遭拒
雖然金先生的車,零部件都在質保期內,每次維修都不用再花錢,但去4S店修車來回都要打車,還耽誤工作,每次維修都是因為質量問題,最近,他找到商家,要求支付3000元補償金,但遭到拒絕。
寧波明日奇瑞4S店售后維修負責人告訴記者,金先生這輛車的問題在同型號的車中,確實算比較多的,但他們已經盡力為客戶做好服務。
他說,這輛車的一些維修,比如霧燈的更換、后備楔支架的更換,當時維修人員都覺得沒有太大問題,但客戶強烈要求更換,為了讓客戶滿意,他們才同意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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