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昨日,浙江省溫州市檢察院對“女巨貪楊秀珠”原司機楊勝華提起公訴,指控楊勝華涉嫌貪污2700余萬元,挪用資金4300余萬元,挪用的資金大部分借給當時的妻子胡潔的公司。
在“女巨貪”外逃后出國 去年投案自首
楊勝華是在楊秀珠任溫州市規(guī)劃局局長時做她的司機。后來楊秀珠相繼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分管城建)、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2003年4月,楊秀珠貪污案發(fā)外逃。而后楊勝華也逃往國外。據(jù)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
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后向溫州市鹿城區(qū)檢察院投案自首。因案情重大,同年7月21日,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決定依法逮捕楊勝華。
涉嫌利用職務便利貪污2700余萬
起訴書中指控,楊勝華多次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兩次假意出資、虛構產(chǎn)權交易,共貪污國有公司股權價值達2700余萬元。
起訴書還指控楊勝華涉嫌挪用資金4300余萬元。楊勝華的挪用資金與一家名為溫州市潔瓴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有關,挪用的4300余萬元大部分借給了當時妻子胡潔任董事長的溫州潔瓴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間,楊勝華多次個人決定將現(xiàn)代城建公司的資金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3316萬元,后均收回。
2003年4月8日,楊勝華再次個人決定將現(xiàn)代城建公司的資金1000萬元,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而后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于現(xiàn)代市政公司的增資。該月28日,1000萬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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