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廣東佛山通報了7個使用問題半成品醬油生產的醬油企業(yè)。涉事的廣東開平市長沙億華達調味廠負責人稱,查處前一個月已將問題醬油賣出,“成品醬油召不回來了,都被消費者吃進肚子里了”。(6月13日《新快報》)
這句話讓很多讀者有罵娘的沖動,但無奈的是,在問題醬油曝光之前,或許真有很多已進入消費者的肚中。不過,這種輕飄飄的回應顯然是企業(yè)不負責的表現,既不想承擔召回的成本,也不想盡到告知的義務,因為即便問題醬油從企業(yè)流出已有月余,也未必全都上了餐桌。
這家企業(yè)之所以敢如此回應,是因為事件責任難以界定。比如,他們雖然使用了問題半成品醬油,但這到底是為了壓縮成本明知故犯,還是企業(yè)本身也是確不知情的受害者?召回的成本該如何分擔?如果企業(yè)不召回,或拖延召回,監(jiān)管部門該如何處置?該如何讓企業(yè)對消費者賠償,并鼓勵消費者提起公益性訴訟?如何建立與售出產品數量掛鉤的懲罰機制,讓企業(yè)為不能或不愿召回問題產品付出更多?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涉事企業(yè)就可能會擺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態(tài),糊弄了事。
問題醬油現在的問題不是能否召回,而是企業(yè)是否愿意召回、政府肯否責令召回、能否建立機制讓企業(yè)不得不盡力召回。事涉食品安全,政府該做的是盡快公布調查結果,通過多種渠道告知消費者,同時在查處和召回上一定不能“打醬油”,坐等問題醬油進入消費者的肚中。要知道,召回的不只是問題醬油,還有失落的企業(yè)責任和政府公信。(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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