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從高等教育成本分攤理論分析,實行研究生收費改革是大勢所趨,但這一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取決于與之對應的獎助學金制度是否健全。
從已試點的高校來看,由于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研究生求學的壓力并沒有隨繳費制度的實行而增大。但是,隨著所有高校都實行收費制度,這一問題就值得引起關注。需要注意的是,此前試點的高校都是985、211高校,這些學校辦學資源相對豐富,獲得國家較多的投入。然而,非985高校、非211高校,就可能因辦學資源有限,導致獎學金、助學金覆蓋面小而增加學生的求學負擔。
國家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用意是好的,但這一由行政部門主導的獎項,除了偏向名校之外,還把獎學金變?yōu)榱恕皹s譽”。合適的方式是,國家出資設立研究生獎學基金,但由社會公益組織運作,接受所有學生的申請,而不是由學校上報、行政部門考核、評價。
依照我國目前的研究生招生制度,一名考生只能獲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考生在報考學校時,首要關注的是能不能被這所學校錄取,而很難關注學校的獎學金比例與類目。不像國外,一名申請者可申請若干所大學,同時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根據(jù)學校教育質量、錄取的專業(yè)和提供的教育服務(主要指獎學金)進行選擇。如此一來,國內(nèi)大學的獎學金在吸引優(yōu)秀學生報考方面,起不到多大作用。這就需要推進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另外,提高研究生的培養(yǎng)質量,根本在健全研究生導師制。我國實行研究生導師制,但導師在招生、培養(yǎng)和管理過程中,自主權十分有限。在此前試點進行的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中,高校紛紛提出了導師資助制,可是,這一在國外通行的制度,在我國高校卻遭到不少導師的反對,原因在于國外高校實行以“學術自治、教授治?!睘榛咎卣鞯默F(xiàn)代大學制度,導師有較大的自主權,在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的配置過程中有話語權,而我國大學的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配置卻是由行政力量主導的,導師沒有學術話語權。這一問題如不解決,研究生的培養(yǎng)質量將難以提高。
總之,研究生收費改革,只是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的一部分。做好收費改革,必須完善獎助學制度,與此同時,還應同步推進培養(yǎng)機制的根本改革,尤其是健全導師制、建立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改革,如此,這一改革才能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熊丙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