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一名女副鄉(xiāng)長帶著幾個人闖進我家催交公糧,沒說幾句話就威脅道:“如果不馬上交,就把你們拷進派出所……”媽媽聽不下去,斥稱:“你是女人,我也是女人,你咋恁厲害?!比缓鬀_上去摑了她幾巴掌。女副鄉(xiāng)長讓派出所拘人未果,感覺臉面丟失,難以立足,不久就調走了。
媽媽出手打人不管怎樣都是不對的,女副鄉(xiāng)長如果還在政壇,想必不會忘記此事,多年之后,也許對這幾巴掌有了很不一樣的感悟。
這件發(fā)生在身邊的陳年舊事揭示了一個道理:官員對權力的運用應該有分寸和底線,否則,干群關系會面臨權力濫用的反噬。
由此可以理解,黨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八項規(guī)定,不僅是為了保持黨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也是為黨員干部樹立權威和推進工作負責。
我們欣喜地看到,開會不念稿子、出行不封路不清場等正在全國干部上行下效的過程中形成良好態(tài)勢。但是,逆勢之舉依然不時發(fā)生:安徽蕪湖開發(fā)區(qū)公檢法部門赴數(shù)百公里外的黃山開聯(lián)席會,餐價每桌上千元;北京昌平區(qū)的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理直氣壯地告訴辦事者“到我這里就得等”……
坦率地說,不能指望最高領導人躬身垂范就一下子改變浸染已久的官場陋習,我們應當把轉變作風的難度估計得更高一些,更應該讓官員直面“不親民”的風險,并將這種風險的形成加以制度化。
“不親民”的風險應當是政治風險。云南彝良農(nóng)婦跪訪溫家寶總理被拘留,公安局長上門道歉不應是事件的句號,當初做出拘留決定的決策者應該受到處理,農(nóng)婦所反映的征地事宜也應該要求相關部門限期解決。
“不親民”的風險應當是法律風險。總是截訪而不解決問題的地方執(zhí)政者應當在政治考核中留下不良印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者當依法追究責任。
“不親民”的風險應當是輿論風險。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輿論監(jiān)督也是正面報道”的論斷禁得起時間的檢驗,應當被媒體牢記,被官員牢記。
翻看黨的十八大報告,“為人民服務”和“人民至上”是核心立場。它不僅要求執(zhí)掌權力的黨員干部自覺形成這樣的執(zhí)政理念和宗旨意識,也要求對這種立場說“不”的官員付出代價,而在制度上加大官員“不親民”的風險,無疑是保障干群關系得到明顯改變的可靠路徑。(東方今報評論員路治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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