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強衛(wèi)東日前透露,央企腐敗案呈上升趨勢,將開展向央企派駐紀檢機構的試點。此外,央企紀委書記從5月1日起不能分管其他業(yè)務,要專職“反腐”。
的確,央企紀委書記身兼數(shù)職的現(xiàn)象是存在的。但是,這并非央企成為貪腐“重災區(qū)”的根源。雖然紀委書記專職也是“反腐”的一種積極舉措,但這個措施對央企貪腐現(xiàn)象的遏制力還是很有限的,因此,我們不必對此寄太大的希望。
竊以為,央企紀委書記專職不是“反腐”利器。表面上看,他們專職了,心無旁騖了,但是,他們專職未必專心。首先,紀委書記往往受制于央企一把手,同級監(jiān)督難難開展,導致了“紀委書記”一職形同虛設。其次,不少央企紀委書記也參與瀆職、腐敗,他們容易和一把手結成利益同盟。這樣一來,紀委書記專職或將可以讓他們騰出精力和時間查缺補漏,“消滅”貪腐痕跡,剔除顯性的腐敗線索剔除,將腐敗做得更隱秘。
其實,國資委在強調央企紀委書記必須專職的同時,還可以鼓勵其他一些員工兼職紀委書記一職,或者是聘請本企業(yè)外的社會人士擔任紀委書記,甚至建立相關的制度,讓參與紀律監(jiān)督的人員多一些,廣一些。這樣,或許比紀委書記專職更有效。這就是說,央企可以不止一位“官方”的紀委書記,還可以有多位兼職的紀委書記。再延展一下,兼職紀委書記要有任期,可以實施流動性管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央企的兼職紀委書記也要按既定程序產生,能充分地代表民意,不能由一把手指定。
當然,申請兼職紀委書記的人員,不僅要有擔當,有熱情,最好還要有審計的經驗、法律方面的知識。最重要的是,央企設置兼職的紀委書記,不是讓他們掛掛名字、當當樣子、做擺設,而是切切實實地履行紀委書記的職責。因此,國資委可以對他們定期的回訪,并設置獎懲措施,完善制度規(guī)范,實施有效的管理。
建立紀委書記兼職制度,說白了就是完善企業(yè)民主管理制度,整合監(jiān)督資源,加強監(jiān)督檢查,維護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并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長效機制。如果這個制度能切實落實并高效運轉,它必將增加一把手貪腐或領導層集體腐敗的難度系數(shù),降低央企發(fā)生貪腐事件的概率,值得嘗試。(黃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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