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愛云的黃金十年都在湖南湘潭縣看守所度過
曾愛云
26歲到36歲,曾愛云的黃金十年都在湖南湘潭縣看守所度過。
他收到過三份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簡稱湘潭中院)下達的死刑判決書、三份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簡稱湖南省高院)的維持死刑或發(fā)回重審裁定、一份最高人民法院(下簡稱最高院)下達的不予核準死刑裁定。
在七份法律文書的往返之間,十年光陰無情流逝,而曾愛云也成了湘潭看守所不死的“死囚”。
2013年4月17日,喊冤十年的曾愛云面臨湘潭中院的第四次開庭審判,也將接到判決他命運的第八份判決(裁定)書。
他堅信自己無罪:“我期待能夠得公平審判,沉冤昭雪?!?/p>
“情殺”
事情源于十年前湘潭大學的一起殺人案。
該校機械工程學院的研究生李霞與研究生院黨支部書記周玉衡是一對相愛四年的戀人,但感情日益淡薄。2003年9月新學期開學后,李霞在國慶節(jié)后和導師吃飯時,認識了同級研究生曾愛云,逐漸互生情愫。曾愛云是湖南省邵東縣人,據(jù)其導師稱,曾“成績好,外向,能力強,尊敬教師”。
2003年10月底,李霞決定離開周玉衡,和曾愛云在一起。周玉衡得知后,心生不滿,又從同學處得知曾愛云“有作風問題”,便在10月27日傍晚告知了李霞。
曾愛云得知被周玉衡“告狀”后,便打電話給周玉衡辯解,表示愿意把李霞送還給周。三人相約10月27日晚上8點在圖書館門口見面。
曾愛云有個“有錢一起花”的鐵哥們,名喚陳華章,是周玉衡師兄,湖南省澧縣人,時年25歲 。據(jù)警方調(diào)查,曾愛云曾兩次向陳華章提出要教訓周玉衡,而陳由于其導師偏愛周玉衡,亦心生妒忌,便沒有表示反對。在2003年10月24日到27日期間,陳華章分四次、以不同的名字在三家醫(yī)院開了24顆安定(一種安眠藥)。
10月27日晚上6點半,在曾、李、周三人見面之前,陳華章在工科樓308房將16片安定磨碎,兌水過濾后放入周玉衡的水杯。周玉衡在當晚7點左右喝下了這些藥水。
當晚7點40分左右,陳華章的導師譚某看完《新聞聯(lián)播》后來到308房,找陳談畢業(yè)論文問題。根據(jù)譚某對警方的回憶,當時陳“心不在焉,不愿意多談”,而周同導師打招呼時比較反常,不似以前熱情。
當晚8點,陳華章攙扶周玉衡來到圖書館門前,曾愛云將李、周二人的手放在一起后,馬上離開。李霞看到周頭暈乏力,感覺到不放心,準備和陳一起送周回去,被陳拒絕。隨后,陳將周送回宿舍,馬上又將周帶至工科樓308房。
據(jù)陳華章對警方供述,當晚10點15分,曾愛云走入308房,隨后用棕繩勒住周的頸部,陳聽到椅子倒地的聲音后,看到周已經(jīng)倒在地上。陳嚇呆了,在曾的授意下,兩人將曾的尸體拖入樓下的草叢中。
陳供述說,他隨后回到308,用一塊綠色的抹布抹除了血跡,并將棕繩用塑料袋包好放入抽屜中,并帶走了周的手機卡。陳注意到此時是晚上10時41分,“因為墻上有掛鐘”。
之后,陳華章來到周玉衡的宿舍,向周的舍友屈某要了屈的手機號,并囑托他不要關(guān)機。晚上11點29分,陳華章用周的手機給屈發(fā)來短信,說今晚不回去了。
當晚11點41分,曾愛云正和李霞在一起。二人幾乎在同時收到了陳華章用周玉衡的手機卡發(fā)來的短信:“我退出,祝你們幸福?!贝藭r曾苦笑了一下,李霞則不放心,打了周的手機,發(fā)現(xiàn)關(guān)機,于是要求曾一起去找周。
與此同時,當晚11時40分,在工科樓加班的一位教師因廁所沒燈,欲在外面草地上方便,發(fā)現(xiàn)了周的尸體,隨即報警。面對匆匆趕來的曾愛云和李霞,公安干警問他們找什么人,曾愛云不說話。當警察說出周玉衡的體貌特征后,曾愛云蹲了下來,隨后昏倒。警察當場帶走了曾愛云和李霞。
陳華章也在當夜被帶走調(diào)查,馬上便“認罪”,供述其受曾愛云指使,協(xié)助曾下藥、拖尸。曾愛云則根本不承認自己在308房,而是一直和李霞在一起;李霞也在首次供述中,肯定自己一直和曾愛云在一起。
但在10月28日當夜,曾愛云被公安機關(guān)“攻破”,供述了自己的殺人行為。此案被冠以湘潭大學“情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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