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 李海強 通訊員 盧柱平報道
以高薪招工為誘餌,把前來應聘的人員推入賣淫的火坑。記者昨日從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獲悉,19歲在校女生陳某身陷“高薪誘惑”,被男子蔣某紅引誘賣淫而染上性病,最后導致精神失常。
據(jù)了解,今年31歲的蔣某紅是湖南東安縣人。2011年初,他與蔣某月(另案處理)決定以高薪招工為誘餌,引誘前來應聘的人員從事賣淫。同年5月8日,在校學生陳某被這個“高薪廣告”打動就撥打了其電話。陳某后被帶至惠州賣淫。據(jù)供述,蔣某紅從中共獲利3000多元。
法院查明,同年5月10日至12日,短短3天時間,陳某就在惠州賣淫14次,從而染上了性病并精神失常,后不得不入住廣州某精神病醫(yī)院治療。
法院審理認為,蔣某紅的行為已構成引誘賣淫罪。被害人因賣淫而患有性病及精神病,酌情對被告人從重處罰。但其能自愿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遂采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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