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訊(記者張蕾)男子劉某指使女友與追求者交往同居,以各種理由騙得對方現(xiàn)金10萬元及大量金飾。敗露后女友包某被抓,而劉某卻棄女友在逃。近日,包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朝陽檢察院提起公訴。
包某今年26歲,內(nèi)蒙古人。2009年,包某在新加坡打工時認識了新加坡男子孫某。2010年9月,孫某到北京留學(xué),提出要與包某交男女朋友,并讓包某來北京找他。當(dāng)時,包某正在遼寧營口,與男友劉某在一起。劉某聽后覺得這是個生財之道,就讓包某與孫某交往,想從孫某那里騙錢。
包某對男友劉某是又愛又怕。如果不聽劉某的話,包某就會受到劉某的打罵。于是,包某聽從劉某的安排,于2011年6月來到北京,以男女朋友名義與孫某同居。
孫某提出要和包某結(jié)婚,包某告訴了劉某,劉某就讓包某假裝答應(yīng),向?qū)O某索要聘金、聘禮。于是,包某以母親生病、結(jié)婚需要聘金、聘禮、家里要修房子等理由,從孫某那里總計騙取人民幣10萬元,一條黃金項鏈、一個黃金戒指、兩個黃金手鐲。
每次騙錢之前,包某都要和劉某通電話,理由和錢數(shù)都是劉某事先和她說好的。為了使孫某相信,劉某讓包某將其手機上劉某的電話號碼儲存為“爸”,這樣劉某一來電話,孫某就會以為是包某的父親來的電話。為了讓包某的謊言更可信,劉某冒充包某的父親與孫某通了十多次電話。
2011年8月,孫某的家人催促其盡快完婚。此時,包某已經(jīng)回到遼寧營口,她在電話里以父母不同意為由拒絕了孫某。孫某向包某提出要回財物,又被包某以沒錢為由拒絕。 孫某發(fā)覺被騙,于是去移動公司查詢包某“父親”的手機號,發(fā)現(xiàn)該號碼的機主是劉某,于是孫某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2011年10月20日,包某在首都國際機場被公安民警抓獲。現(xiàn)公安機關(guān)已對劉某進行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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