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網報道:夫妻倆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倒賣銀行承兌匯票從中賺取差價,票面金額達1.85億元,最終雙雙被判刑。
11月26日,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唐毅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杜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唐毅、杜萍非法所得18.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唐毅、杜萍(均為化名)系夫妻,2011年8月至11月,為牟取非法利益,在無真實貿易往來的情況下,多次從杜某、陳某等人處購買銀行承兌匯票,然后以高出購票價格0.05-0.1%的價格將銀行承兌匯票轉賣給李某、黃某等人,從中賺取差價牟取利潤。
其中,唐毅負責尋找票源和聯(lián)系收票人,杜萍負責轉帳,二人非法貼現(xiàn)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共計1.85億元,獲取非法所得18.5萬元。
2011年12月13日,公安人員在杜萍的住處將其抓獲;2012年2月23日,唐毅向公安機關投案?!?(記者 吳云 劉春榮 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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