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女婿吵架吵得人心煩,岳父情緒失控,拿刀下樓“嚇唬”,沒曾想竟致女婿身亡。昨天,這起故意殺人案在市中院開庭。
根據(jù)指控:女兒與女婿結(jié)婚后,楊某在南湖購買了一套住房,因自己的老房子拆遷,楊某和老伴暫時借住在女兒處。今年5月31號晚上,楊某又聽到兩口子關(guān)著門在房間里吵架,后又到一樓繼續(xù)吵。
楊某剛剛將外孫哄睡,心情極度郁悶到廚房猛抽煙,但樓下兩人的爭吵的聲音不時傳來,當(dāng)聽到女婿揚言要打女兒時,他拿著一把菜刀下了樓。
根據(jù)楊某的供述,他下樓后,由于夜已深,燈光昏暗,他看到女婿舉起右手。他對女婿說:“你不要打我女兒”,女婿吵架也正在氣頭上:“老子要打”?!澳阍俅?,我要打死你!”見楊某出言威脅,女婿也情緒失了控:“老子就要打”。
楊某沖上前,將菜刀抵在女婿的身上,“你再打?”“我要打!”說了三次要打之后,憤怒的楊某把刀子捅了進去。見女婿倒在血泊中,楊某也傻了眼,趕緊讓女兒打120和110,自己也和小區(qū)保安一起到派出所自了首。
“兩口子吵架是平常的事,你作為老丈人,為什么要拿刀子下樓?”昨日的庭審現(xiàn)場,公訴人訊問楊某?!拔抑皇窍雵標幌?,讓他以后不要在家里這樣?!睏钅郴卮?,自己當(dāng)時腦袋里一片空白,確確實實只是想嚇女婿一下。
“他是我女兒的丈夫,是我外孫的親生父親,除掉他對我沒有任何的好處,對我外孫沒有好處,對我女兒更沒有好處”,楊某站在被告席上無盡的懺悔。
公訴人建議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楊某刑事責(zé)任,辯護人認為,應(yīng)認定為故意傷害,因為楊某并沒有殺人的動機,此外,楊某還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自首,并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具有減輕情節(jié)。記者查閱資料了解到,楊某的這種行為屬于“義憤殺人”,法學(xué)界認為:義憤殺人是故意殺人的行為;主觀動機上是為了擺脫困境或者幫助他人擺脫困境;行為的發(fā)生時因不懂得去尋找公力救濟?! ?/p>
(記者 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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