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和周某夫婦,都46歲。曾經(jīng),在外人看來,他們身家過億,在溫州和上海經(jīng)營多家公司,風(fēng)光無限。
然而,當(dāng)夫妻倆一起站在法庭中央,面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指控之時,光環(huán)褪去,兩人身上所背巨額債務(wù),眾人才真正知曉。
廠房建設(shè)、投資商住房和銀行還貸等,這些都是借口;一度高達9分的月息,這也只是誘餌。
胡某和周某非法向金某等23人,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48億余元,截至目前,尚欠2.85億余元。
昨天,溫州樂清法院透露,該案一審已宣判,夫妻倆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到處投資四處借錢
胡某和周某都是樂清虹橋鎮(zhèn)人。案發(fā)前,曾經(jīng)營多家公司,投資最多就是商住房。
胡某說,2001年10月,他們先期投資上海正宇有限公司5000余萬元,購買了108畝地等。
2005年,他們開始在山東景泰置業(yè)有限公司投資,一期投資就有五六千萬元。2009年至2011年期間,為了建設(shè)4萬平方米二期商住房,又投資了將近一億元。
2006年8月至2012年4月,總共投資了兩億多元用于溫州華瀚電子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又出資1.57億元競得浙江蕭然鋼材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這么多錢,從哪兒來?原來,胡某和周某夫婦一直動用各種關(guān)系吸收資金,少則幾百萬元,多則幾千萬甚至近億元。
2010年6月18日至2011年7月26日,胡某陸續(xù)向金某借款19筆,共計5307萬元,月息4.5分。至案發(fā),他們已支付利息1484.2萬元,本金未歸還(其中4張借據(jù),按金某的要求債權(quán)人書寫為他人)。
又如,2010年11月份,胡某想借錢周轉(zhuǎn),找到了溫州的楊某。
他們和楊某之前其實并不認(rèn)識,是托人牽線專門借錢來的。
胡某對楊某說,自己蕭山的項目需要資金,貸款成功后就會歸還借款,約定利息4.5分。胡某最終借了2500萬元,目前已支付利息1347萬多元。
月息最高達到9分
法院透露,這對夫妻借錢都支付極高的利息,月息2.5分算少的,多則4到5分,最高的竟達到9分。
月息9分是什么概念?打個比方,借進100萬元,一年下來連本帶息就要還208萬元。
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26日,胡某向盧某借款,之后賬目上還欠1841萬元。胡某說,這筆借款月息就是9分的。
胡某借來錢之后,會跟周某說哪些地方需要用到錢,讓她負(fù)責(zé)匯款等。當(dāng)然,周某有時也會出面借錢。
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胡某和周某共向23人變相吸收存款4.48億余元,現(xiàn)尚欠2.85億多元。
樂清法院認(rèn)為,胡某和周某的行為,都已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考慮到胡某接到樂清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認(rèn)定為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周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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