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是盜竊案的被害人,卻因自己的貪欲,最后成了敲詐勒索案件的被告人。幾天前,海鹽人王某站上了被告席上,心里萬分后悔。
事情得從去年4月說起,王某的租房遭賊,手機和電視機被偷。王某非常生氣,也沒有報警,決定自己破案抓小偷。他找來了失竊手機的通話記錄,并一一撥打號碼,旁敲側(cè)擊套取信息,終于鎖定了懷疑對象——同鎮(zhèn)人李某,還進(jìn)一步追查到了李某的QQ號碼。
去年5月31日,王某網(wǎng)友將李某約了出來,要求歸還手機和電視,還拿出電棍恐嚇,“這個事情你準(zhǔn)備私了還是公了?私了的話就拿出18000元,公了的話我就把你送到派出所,讓你吃官司!”
看王某氣勢洶洶,李某一下沒了主意,趕緊悄悄發(fā)短信向父親求助。李父深知自己一方理虧,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分兩次給了王某一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rèn)為,王某采取電棍恐嚇、言語威脅等手段強行索要錢款1萬元,讓他從被害人變成了犯罪人。最后,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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