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1月15日電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公安分局15日披露,該局近日破獲一起運輸毒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兩名,其中一名73歲的嫌犯將350克海洛因藏在內褲夾層,在落網現場企圖以數十萬元人民幣利誘民警遭拒。
2014年12月28日8時許,官渡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民警在官渡區(qū)雨龍路關上新村路口查獲一起販賣毒品案件,抓獲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45歲,云南省鎮(zhèn)雄縣人)和丁某某(男,73歲,四川省合江縣人)。民警當場從丁某某身穿的內褲夾層、腰包夾層中繳獲毒品海洛因350克,從吳某某隨身攜帶的一個塑料袋內繳獲毒資人民幣10萬元。
經審查明,當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以10萬元的價格向吳某某購買毒品海洛因350克,準備前往四川販賣未果被捕。丁某某供述:自己以前以撿垃圾維持生計,自2014年以來,其利用自己年紀較大、經過各種查緝關卡時一般不會被嚴查的“優(yōu)勢”數次販運毒品,每次販運的數量都在幾十克到幾百克之間,藏匿毒品的地方多為比較隱蔽的內褲夾層和衣服夾層。丁某某還稱,自己大多利用周末時間,一般在早上7點趕到昆明,在昆明找吳某某拿到毒品后就于當日上午10時前離開昆明前往四川滬州,在前往滬州的過程中不采用固定路線,有時選擇直達滬州,有時轉車經昭通到滬州,有時經涼山到滬州。
另外,在現場抓捕時,吳某某曾向民警表示可以給予數十萬元的“好處”,讓民警幫忙逃避法律責任,被民警嚴辭拒絕。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某、丁某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審中。(記者 史廣林)
據安徽商報消息 丁某某今年46歲,是合肥市廬江縣萬山鎮(zhèn)的一位農民,之前在廣西、云南等地打工,認識了當地人,丁某某隨后做起了“生意”。丁某某當月還聯系中間人,在云南省河口縣以30000元價格從中間人處購買了一越南女子,并將該女子帶至廬江縣家中,后以60000元價格將女子販賣給一男子作妻子。
他曾當過村長,深受百姓信任;如今他成了毒販,深陷牢獄。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某等人叛賣或運輸毒品,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販賣或運輸毒品罪,吳某某非法制造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
昨天,南京公用水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南京水務集團原副總經理吳某某涉嫌受賄案在南京中院開庭審理。而正因為如此,在他推銷白酒或者是出售車輛時,別人才愿意買他的賬,以達到從他手里拿到項目和工程的目的。
對于蔣東文因跳水救小女孩并溺亡一事,夏層鋪派出所值班民警向澎湃新聞表示,蔣東文是否屬于見義勇為,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后確定。趙曉芳說,7月17日14時許,落水女孩父親吳某某、夏層鋪派出所民警、夏層鋪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一同來到向陽村蔣東文家,吳某某在給5萬元錢后表示,日后多加照顧蔣東文的小孩。
在“鬧劇”上演過程中,吳某某見勢不妙,曾數次以“向中南海領導打電話”相要挾,并撥通所謂“中央某領導”的電話,要求在場的監(jiān)獄領導接,顯得有恃無恐。但隨著一個又一個假招被拆穿,最后騙局徹底敗露,吳某某和林某才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11時許,民警分別在大理機場候機廳門外和候機廳一煙店內抓獲犯罪嫌疑人吳某(男,河北省三河市人)、吳某某(男,浙江省義烏市人)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