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浮橋私自收費,罰兩三萬元行不行?
昨天,商報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了解到,《河南省浮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開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你有啥建議,月底前來說說。
縣級以上政府部門
有權批準跨河建橋
跨河大橋能不能建?建成什么樣?批準權在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手中。
《河南省浮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設置與建設浮橋應當符合交通運輸綜合發(fā)展規(guī)劃和防洪、環(huán)境保護、通航等要求,并按河道法定管理權限,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批。未經批準,不得設置與建設浮橋。
新建、改建浮橋,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建設項目報批程序。浮橋建設方案應當由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施工完畢后必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浮橋年年要“體檢”
征求意見稿中要求,我省浮橋要年檢。船舶檢驗機構對浮橋承壓舟、拖帶船舶每年實施一次營運檢驗,“春運”前要進行一次臨時檢驗。浮橋企業(yè)應在收費處設立公告牌,公布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等。
浮橋的通行費收取標準由浮橋企業(yè)向所在縣水路交通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物價部門批準。
征求意見稿中提議水路交通管理機構要根據(jù)浮橋承壓舟的載重量設定浮橋限載總重量,在浮橋上通行的車輛不得超車、掉頭;營運客運車輛不準通過浮橋;超過承壓舟承載重量的車輛不準通過浮橋。
19座以上載客車輛和重載車輛,以及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過浮橋,要在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下單車單向通過。
亂收費可能被罰款兩三萬元
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沒有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如不整改,可能受到上萬元的處罰。未按規(guī)定辦理浮橋通行費收費審批手續(xù),私自設定標準的,責令立即停止收費,沒收非法所得,并限期補辦有關手續(xù);逾期不補辦,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超過標準收費的,沒收超出標準部分,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規(guī)定配備救生、消防器材,或未按規(guī)定制訂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的,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整改或者停業(yè)整頓。
月底前可通過5種方式提建議
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表示,為了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透明度,歡迎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請將意見和建議于2012年5月28日前反饋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guī)處。
電話: 0371-69699063;傳真: 0371-69699065。可以發(fā)電子郵件至:fagui209@126.com,也可以郵寄信件至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guī)處,郵編:450018。
你也可以點擊河南省政府法制網首頁右側“河南省法規(guī)規(guī)章征求意見系統(tǒng)”直接在線發(fā)表意見。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