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鄭州市紅旗路與黃河北街交叉口的廣廈城市之巔售樓部大門前,一場“別開生面”的新聞發(fā)布會引來路人翹首駐足,發(fā)布會的主角是20多位討薪的外來務工人員。
□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申子仲/文圖
昨日上午9時許,記者接報料趕到現場?!靶侣劙l(fā)言人”是一位右腿有殘疾的年輕女士,她自稱叫平偉,25歲,老家在信陽商城縣,來鄭州跟著老鄉(xiāng)徐祖剛的勞務隊打工,負責廣廈城市之巔4號樓的看場工作,“大包工頭李如奎不給我們結工錢,我們守著工地天天要賬,要了1年多了,一分錢也沒要到?,F在李如奎不露面,還和開發(fā)商霸占我們的機械設備,限制我們自由進出工地,從前天開始,開發(fā)商強行攆我們走,還找一些人打我們。眼看要農忙了,我們60多個民工沒錢回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者說,他是附近居民,“這個工地經常有人來討債要賬,不少人還挨了打”。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早在2008年5月,李如奎將該項目的4號樓分包給了徐祖剛勞務隊,徐分包主體工程,李負責該樓的水電消防等設施。 徐祖剛勞務隊在2008年5月進場作業(yè),當年7月,由于開發(fā)商建設手續(xù)不全等原因工程被停,2010年7月才復工。2011年3月,李如奎的施工隊因電焊操作不當引發(fā)大火,導致再度停工。徐祖剛說,兩次停工讓他的墊資加上機械設備的租賃費等,“已‘搭’進去460多萬元”。 在廣廈城市之巔售樓部,開發(fā)商廣廈置業(yè)的張副總說,他們把項目發(fā)包給建筑商李如奎,只對李如奎負責,“至于李如奎和下屬施工隊的經濟糾紛,我們管不了”。據張副總介紹,2011年的火災,使廣廈置業(yè)蒙受了近2000萬元的損失,張副總說,他們公司也急著找李如奎索賠。 據張副總介紹,為盡早開工,廣廈置業(yè)終止了和李如奎的協議另招施工隊,一個月前還就此下了《通知》,要求李的承包隊撤離。 面對開發(fā)商的解釋,盼不到大包工頭露面,被卷入“三角債”的徐祖剛欲哭無淚。 昨日中午,記者電話聯系到了李如奎,李僅說了一句“這事兒說不清楚”,便匆匆掛了電話。
■ 春曉評彈
一場討薪新聞發(fā)布會 “秀”給誰看? □東方今報評論員 李春曉 不論是被某些人譏諷的“跳樓秀”,還是現在的“討薪新聞發(fā)布會”,這些討薪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外來務工人員渴望以媒體的影響力來引起社會和政府的關注。這其實也折射出外來務工人員維權渠道的不暢,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能缺失。 媒體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扮演的是一種公共通道的角色。一個社會中的不同利益主體,其社會地位有強有弱、有高有低,假如不能找到正當合適的途徑得以解決,顯然不能真正體現公平與公正?!肮餐ǖ馈钡某霈F,使弱者能夠得到社會的力量,與強者抗衡。 更為重要的是,不論任何一種討薪形式,甚至包括政府年年都搞的“清欠風暴”,都未能從根本上改變欠薪以及討薪的秩序或格局。因此,當前迫切需要的是對相關制度進行改革。 外來務工人員的新聞發(fā)布會,要發(fā)布什么信息呢?與其說是告訴媒體,老板欠了他們多少錢,不如說表達了他們對現行司法制度的無奈和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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