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三門峽市共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23人死亡,29人受傷。省政府就此約談三門峽市政府領導。三門峽成為繼鄭州之后,第二個因交通事故多發(fā)而被省里約談的地市。
概況
8天之內(nèi)3起大事故
剛剛過去不久的“8·31”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了11人死亡,14人受傷。
情況是,靈寶人郭世平駕駛大型客車(核載29人,實載26人)行至連霍高速公路三門峽段唐溝大橋時,因暴雨車輛下坡超速致使車輛失控,撞擊大橋中央護欄后,沖出高速公路而翻入路南深溝;在這之前,8月29日,連霍高速三門峽段,一輕型貨車與一輛大貨車追尾,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9月5日,仍是連霍高速三門峽段,一次四車連環(huán)相撞事故中,3人當場死亡, 2人受傷。短短8天之內(nèi)發(fā)生的這3起事故,讓17個人失去了生命。
分析
違規(guī)經(jīng)營,路面管控不到位
約談中,省政府辦公廳、省交警總隊等有關部門領導認為,從事故整體看,暴露出多個問題。
“8·31”事故肇事人郭世平未依法取得駕駛營運客車的從業(yè)資格證,肇事客車制動系統(tǒng)經(jīng)鑒定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肇事前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多次出現(xiàn)超速狀態(tài)……而這輛涉案客車為靈寶市寶通汽車客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總經(jīng)理系靈寶市交通局任命,公司領導均為交通局職工。交通運輸部門違規(guī)從事客運經(jīng)營,政企不分。
約談中還提到,連霍高速三門峽段隱患未得到根本消除,路面管控也不到位。其中,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超速、酒駕、超載等違法行為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8·31”事故發(fā)生路段,屬三門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交警一大隊管理。按照公安部高速交警每公里0.5~1.2人的警力配備標準,該大隊至少應當配備42名民警,目前缺編16人。
聲音
三門峽市政府:責任不可推卸
三門峽市正市級干部崔保連代表三門峽市政府,在約談會上做了檢查。
崔保連說:“三門峽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深感痛心,我們心情沉重態(tài)度誠懇地向省政府做出深刻檢查。”3起連發(fā)的事故,充分暴露出三門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不深入不細致,硬件軟件上都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的問題,“實在無法向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代,會采取措施,扭轉當前被動局面?!贝薇_B表示。
省政府副秘書長詹洪方在約談會上代表省政府提出,三門峽需要提升道路管理水平,加大治理力度。并表示,對于事故的責任追究,要嚴格執(zhí)行。 (河南商報記者 李江瑞 實習生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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