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網(wǎng)站上的車輛違章截圖
市民閆先生在繳納自己的轎車違章罰款時發(fā)現(xiàn)一件蹊蹺事:相隔6分鐘,他的車竟然在金水路相距8公里的兩個地點分別被電子眼拍到。“違法時間是下午3點,這意味我要在時速80公里以上沿金水路從西開到東,比中州大道的限速還要快,這明顯不符合邏輯?!遍Z先生說,當他提出打印違章照片復(fù)議時,卻被車管所工作人員以“可能發(fā)生”為由拒絕。
怪事
兩個違章地點相距8公里,卻只隔6分鐘
閆先生告訴記者,由于準備審車,昨日他前往交警部門繳納自己轎車的違章罰款,但其中有兩條違章記錄卻讓他很是想不通。根據(jù)鄭州市網(wǎng)上車管所的信息顯示:今年9月7日下午3時整,閆先生的車在鄭州市金水路(石橋西里至高陽橋)處被“電子眼”拍到違章,僅僅6分鐘后,又在通泰路(興榮街至商鼎路)處被拍,違法行為都是“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我在網(wǎng)上查過,這兩個違章地點最近的路程是走金水路,距離約8公里,要想在6分鐘內(nèi)到達,車速必須保持在時速80公里以上?!倍岄Z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地是,“當日是星期五,下午3點開車由西到東穿越金水路,而且沿途要經(jīng)過7信號燈,相信任何一個鄭州司機都可以想象到當日的路況,要保持時速80公里太難以置信了?!?/p>
昨日下午,閆先生到鄭州市車管所綜合業(yè)務(wù)科查詢了自己車輛的違章照片,確認違章照片上的車輛就是自己的車,“我的車應(yīng)該沒有被套牌,因為其他的違章記錄都沒有問題。”閆先生回憶,在9月7號當天,他也確實到過上述兩個地方,但由于時間太久,他記不清當時的具體時間。
“當天也許確實是違章了,但兩個電子眼的信息根本不符合邏輯,會不會是電子警察拍攝設(shè)備的時間調(diào)校出了問題?”閆先生說,他當即決定提起復(fù)議,并要求工作人員將照片打印,可對方認為“如果一路綠燈的話是有可能的,沒有復(fù)議的必要”,拒絕為閆先生打印違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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