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頒布了《河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今后幼兒園收費要“明碼標價”,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
據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的費用包括: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胺招允召M,是幼兒園組織活動和按照幼兒在園學習、生活的實際需要,提供由幼兒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痹撠撠熑苏f,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招生簡章上,也應寫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記者 王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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