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李瑋)套牌車肇事后逃逸,真車主莫名其妙成了“被告”,真車主“被違章”罰款達兩萬多元,“被扣”180分。然而讓眾人意外的是,肇事司機和套牌車主因經濟糾紛相互舉報,真車主這下算是洗脫冤屈了。
【起因】
莫名其妙成了“肇事司機”
11月24日晚上,家住開封市的劉先生忽然接到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民警打來的電話,告知他在鄭州駕車肇事后逃逸,希望立即前來協(xié)助調查。
劉先生覺得不可能,因為自己和車都在開封,并沒有去過鄭州。據民警介紹,11月24日下午16時許,王女士抱著孩子坐在朋友的電動車后座,在航海路與新圃街交叉口,由北向南在斑馬線上行駛,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黑色CRV本田車撞到了王女士電動車后部和孩子。
司機和隨車女子將王女士和孩子送到鄭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進行檢查。其間,肇事司機趁王女士不注意逃跑了,把隨車女子留在了醫(yī)院,但該女子自始至終說不認識司機。
民警根據報案人提供的豫B966××車牌號,聯(lián)系上該車主劉先生。
【疑問】
車被套牌罰款兩萬多元
劉先生稱,去年,他發(fā)現自己的車在江蘇、浙江等城市有大量違章記錄,而自己并未去過這些地方。今年8月份,他的朋友在機場高速發(fā)現過一輛和自己車牌號一樣的車,但當時沒追上。
直到現在,劉先生也沒有逮住套自己車牌的車輛,或許,這次肇事逃逸的就是這輛套牌車。
劉先生說:“記在我車牌下的違章,罰款高達兩萬多元,扣分更讓人崩潰,竟有180分,這誰能受得了?。 ?/p>
聽了劉先生的講述,事故追逃民警營赫銘開始調取事發(fā)地周邊多個路口的監(jiān)控,經過分析判斷,發(fā)現在航海路發(fā)生肇事逃逸的肇事車與劉先生的車輛不是同一輛車,肇事逃逸車輛車頂安裝有貨架,車尾部有尾翼,與真車有區(qū)別。
【結果】
相互舉報牽出逃逸司機
12月3日下午,鄭州交巡警三大隊民警突然接到駐馬店公安局東風路派出所民警電話,稱在一起群眾舉報的詐騙案件中,一輛“豫B”車號的黑色本田CRV車,可能涉及三大隊的一起逃逸事故案件。
交巡警三大隊民警迅速趕到駐馬店,抓獲了真正肇事逃逸的黑色本田CRV車主和肇事司機。
原來,肇事司機孟某與套牌車主李某因生意產生了經濟糾紛,孟某的家屬報警舉報套牌車主李某涉嫌詐騙。而李某則稱孟某在鄭州曾肇事逃逸。
駐馬店警方這才得知這輛“豫K”的本田CRV車是套牌車,在鄭州有肇事逃逸情況。
肇事司機孟某是駐馬店人。11月24日中午,孟某借李某的車用,李某告訴孟某該車是套牌車,讓他開車注意點,沒想到孟某在航海路與新圃街口出了事兒,付了400多元醫(yī)藥費后,孟某就乘機離開了,把隨車的一名剛認識的網友“糖糖”留在醫(yī)院。
而套牌車車主李某坦言,這輛車是2011年在許昌分期付款買的,為了避免交通罰款,2012年10月份,李某在網上以800元的價格,購買到一對“豫B”號牌,以及該車假的行駛證等。
肇事司機孟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警方對其處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套牌車主李某,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警方對其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罰款。經民警調解,套牌車主李某賠償劉先生五萬元。
不要隨意外借 保護好個人車輛信息
映象網訊(記者 李瑋 通訊員 申建忠 靳朝龍)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大隊長王金柱表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套牌車司機往往抱有僥幸心理,肇事逃逸。
警方提醒廣大車主朋友,要經常查詢自己車輛的違章信息,發(fā)現車輛有套牌車輛違章信息后,及時向轄區(qū)所在地交警部門報警備案,警方將會對被套牌車輛予以重點關注。交警發(fā)現套牌車輛,將按照法律規(guī)定上限處罰。同時警方提醒車主一定要注意保護好個人車輛信息,車輛不要隨意借給他人,防止車輛信息外泄,給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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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著套牌車審車被查
昨日上午10時許,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車管所查驗民警司創(chuàng)利,對前來年檢的車輛進行查驗時,發(fā)現一輛前來復檢的豫A4G836藍色長安面包車有“問題”。
司創(chuàng)利記得,頭一天這輛面包車來審車時,該車不合格,但是車內的裝飾跟當天來復檢的這輛車不一樣。于是,司創(chuàng)利讓司機出示行駛證,當司創(chuàng)利與該車車架號進行比對時,發(fā)現該車是輛套牌車。
據查驗民警和檢測中心工作人員介紹,12月3日下午,兩輛車身顏色一樣的長安面包車前來審驗,一輛車合格通過年審,另一輛車不合格沒有通過年審。由于兩車外形一樣而且同時來審驗,工作人員就有印象,但是,能確定的是兩輛車的車內裝飾不一樣。
檢驗民警司創(chuàng)利記得不合格車內座套不是這個顏色。很可能是司機回家后,將不合格車上的車牌換到合格車上,再開著合格車輛前來年審。
車主自作聰明,沒想到車內裝飾出賣了他。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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