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07:06 來源:鄭州晚報
12月21日上午,市民投訴稱,在揚州路中段,有人可能從樓上扔下一輛共享單車,卡到行道樹杈上,一時無法取下。
21日上午9時許,鄭報融媒記者在揚州路中段附近廊道內看到,一棵景觀樹上,高高地懸掛著一輛紅色共享單車,后泥瓦已經斷掉。
有兩位園林員試圖把它從上面取下來,但是由于掛得太高,幾經嘗試沒有成功。
據其中一位園林員朱師傅介紹,這輛單車“騎”在樹上已經有將近兩個星期了。(鄭報融媒記者 徐富盈 文/圖)
12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公開表示,支持廣東省消委會就小鳴單車不退押金問題提起公益訴訟,并呼吁《電子商務法》對此作出立法規(guī)制。
一旦ofo和摩拜合并,市民選擇共享單車出行那么只有一個“正確選擇”,在美國和其他發(fā)達國家的反壟斷法反對將導致競爭減少和價格上漲的公司合并發(fā)生。
單車企業(yè)倒掉,消費者維權之路可謂舉步維艱。對于一家行將破產的企業(yè),工商投訴基本上是沒什么作用的。網傳有律師組織消費者群體維權,那么訴訟維權可行嗎?
對共享單車來說,適當收取押金是對車輛使用的一種前置性擔保措施,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一種預先賠償,如果使用正常,就應該“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5日,被推至風口浪尖的小藍單車終于公開亮相,與摩拜單車、ofo小黃車、永安行、優(yōu)拜單車、哈羅單車、拜客出行等共享單車企業(yè)同時接受了中消協約談。
繼12月1日舉行共享單車問題座談會商討消費者押金問題解決辦法之后,中消協今天再次就共享單車押金等問題約談摩拜、ofo、永安行、哈羅等7家共享單車企業(yè)
中消協在京召開共享單車企業(yè)公開約談會。強化責任意識,自覺承擔共享單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主體責任,確保企業(yè)運營狀態(tài)安全穩(wěn)定有序;
11月30日,有媒體報道稱“摩拜和ofo小黃車兩家企業(yè)資金告緊,已經開始挪用用戶押金填補缺口”,不過,兩家企業(yè)迅速發(fā)聲回應。
共享單車的誕生,方便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然而,停車混亂也影響了部分市民的體驗。
要獲得融資,一要會講故事,二要有用戶數量,三最好有輿論關注。于是,你會發(fā)現2017年整整一年,共享單車行業(yè)的新聞幾乎從未斷過。
一旦消協提起公益訴訟解決“退押難”,效果應當好于個體消費者打官司。公益訴訟能夠讓所有共享單車企業(yè)看到,在一個個弱勢用戶的背后,站著一個強大的組織。
平臺經濟中的押金具有群體大等特殊性,并不是一個小問題,不能依靠企業(yè)自己的“自覺”,亟待有關部門多加監(jiān)管,而這也是共享單車等平臺經濟健康良性發(fā)展的基本前提。
共享單車企業(yè)倒下之后受到影響的還有供應商。據媒體報道,目前小藍單車拖欠供應商款項高達2億元,涉及70余家供應商。此外,報廢后的共享單車怎么回收、回收后如何處理,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押金難退只是共享單車企業(yè)倒下之后面臨的一個問題,供應商找誰要賬、報廢的車輛誰來管也是十分棘手的問題。
騎車看風景,還能順便買買買。被譽為“新四大發(fā)明”的共享單車擴大了商圈的消費半徑,將原先獨立的商圈串聯組成了“商圈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