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今日,“復旦投毒案”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唐志堅從上海市法院方面收到執(zhí)行死刑前林森浩寫給律師的信。落款時間顯示,寫信日期為2015年12月9日。
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復旦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已于2015年12月11日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據(jù)悉,11日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與其父親林尊耀等親屬進行了會見。當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f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將罪犯林森浩執(zhí)行死刑。
接受央視采訪:死刑意味著一次償還
就是林森浩被執(zhí)行死刑的當天,央視播放了12月7日對林森浩的采訪。
當被問及“如果核準死刑的話,對你來說意味著什么”時,林森浩說,“對我來說意味著一次償還,我覺得這樣反而挺好。因為這樣的話,他們(黃洋父母)也能夠放下”。
《法制晚報》記者(微信公眾號:觀海內(nèi)參guanhaineican)根據(jù)媒體報道的時間得知,央視采訪結(jié)束的第二天,上海市二中院向林森浩宣布了死刑已獲核準的消息,并通知林父要在11日趕到上海見林森浩。
在刑事裁定書中,最高人民法院稱,林森浩投毒殺害室友的行為“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給律師寫信:中國的法治道路會越走越寬
在這封手寫的信中,林森浩寫道:非常感謝你們在我案子上的幫助,以及對我生活上的幫助。好人會有好報的,請你們堅信!案子到這個地步,木已成舟,無法挽回,請你們一定釋懷,要保護自己,不要做出不利于自己職業(yè)、生活的舉動,那毫無意義!切記切記!
林森浩還在信中表示,中國的法治道路會越走越寬的,還需要你們(律師)發(fā)光發(fā)熱,祝福你們!
后面的落款為“學生:林森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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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
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y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藥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今天上午,復旦大學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辯護律師謝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6份申請,主要內(nèi)容是要求對死者黃洋的就醫(yī)過程是否構(gòu)成醫(yī)療事故、死亡原因是中毒還是疾病等進行鑒定。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審死刑判決復核聽取林森浩辯護人意見。據(jù)林森浩辯護人斯偉江律師介紹,整個過程持續(xù)兩個多小時,辯護人闡述4點意見,認為判處林森浩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審死刑判決復核聽取林森浩辯護人意見。據(jù)林森浩辯護人斯偉江律師介紹,整個過程持續(xù)兩個多小時,辯護人闡述4點意見,認為判處林森浩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林森浩辯護人認為判處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2014年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現(xiàn)場。當日,備受關(guān)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昨日上午,備受公眾關(guān)注的復旦大學投毒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5法庭公開審理。林森浩辯護人邀請的法醫(yī)胡志強在庭上提出,黃洋死亡原因是爆發(fā)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壞死,多器官衰竭死亡。
辯方質(zhì)疑黃洋死于肝病,要求法庭重新鑒定黃洋死因。
昨日上午,備受公眾關(guān)注的復旦大學投毒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5法庭公開審理。林森浩辯護人邀請的法醫(yī)胡志強在庭上提出,黃洋死亡原因是爆發(fā)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壞死,多器官衰竭死亡。
今天上午10點,“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進行二審。去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y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
據(jù)新華社官方微博“中國獨家報道”消息,今天上午10時,備受關(guān)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一審庭審時,林森浩表示,黃洋曾戲稱欲在即將到來的愚人節(jié)“整人”,便產(chǎn)生整黃洋的念頭,并由此實施投毒行為。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請他講述眼中的兒子。一審開庭以后,我感覺必須跟黃洋家屬溝通一下,找到他們的電話號碼,但他們一聽我是林森浩的父親,馬上掛掉電話。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請他講述眼中的兒子。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林森浩父親林尊耀,請他講述眼中的兒子。一審開庭以后,我感覺必須跟黃洋家屬溝通一下,找到他們的電話號碼,但他們一聽我是林森浩的父親,馬上掛掉電話。
18日上午,“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據(jù)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復旦投毒案"依法公開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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