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03日14:39 來源:法制晚報
馮志明
法制晚報訊(記者 杜雯雯)3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向法制晚報記者獨家回應了內(nèi)蒙古呼格吉勒圖案追責的最新進展,曾主辦該案的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已由檢察機關起訴移送法院,目前法院正在審理,等待宣判。
關于審理結(jié)果的具體公布時間,馬永勝表示:“具體時間不長,一兩個月左右。”
199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第一毛紡廠家屬區(qū)的公廁內(nèi),一名女子被強奸殺害。一名叫呼格吉勒圖的18歲青年被認定為此案的兇犯,隨后被槍決。2005年,另一名叫趙志紅的人主動坦白兇案是其所為。
時任新城區(qū)公安局副局長,呼格吉勒圖案的主要“偵破”領導人馮志明,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玩忽職守、刑訊逼供、受賄等罪名被內(nèi)蒙古檢察機關批捕,成為第一個被調(diào)查的“呼格案”責任人。2015年4月10日,馮志明被組織部門免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和正處級偵察員職務。
而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呼格案”的主辦人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依法被另案處理。
昨天,呼格吉勒圖父母發(fā)微博稱,呼格案一審審判員胡爾查、宮靜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該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另據(jù)該院監(jiān)察室負責人介紹,呼格案的追責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尚無結(jié)果,“這個任命跟追責沒有關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并非意味著不追責”。
呼格案一審審判員被任新職,官方否認帶病提拔,稱并非意味不追責。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在近日召開的全區(qū)檢察長會議上說,要深刻吸取呼格吉勒圖案件教訓,健全辦案質(zhì)量終身負責制、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建立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糾正機制,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追責情況。
2月9日,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云在旁聽趙志紅案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落淚。
趙志紅一共交代了30起案件,但有8起案件沒有找到案源和受害人。
2月9日,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云在旁聽趙志紅案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落淚。
“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趙志紅在法庭上始終承認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兇。
“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據(jù)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趙志紅被指控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歷經(jīng)三天庭審,審判長宣布休庭。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趙志紅案,因趙志紅當庭指出檢察機關的控訴漏掉了1996年那起強奸殺人案,庭審暫停。
呼格吉勒圖案疑似真兇趙志紅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今日將由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殺人、強奸罪部分,將不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的審理,或?qū)⒔议_呼格吉勒圖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呼格案再審決定公布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曾受邀前往呼和浩特,親歷該案的最后糾正過程。近日,京華時報記者對話洪道德,揭秘呼格吉勒圖案最后的糾正過程,分析呼格案和聶案的異同,以及聶案今后的走向。
呼格吉勒圖案原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diào)查。一位曾擔任呼市公安局重要職務的領導透露,馮志明在1988年擔任呼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大隊隊長期間,一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大隊的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
公安局內(nèi)戴上頭套和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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