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部署下,廣東省從1995年開始研究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科目改革辦法,1998年提出“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以下簡稱“3+X”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批準,1999年起實施,在全國引起較大反響。2001年,全國有18個省、市、自治區(qū)實行“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2002年,教育部在全國推行“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和基礎教育改革所產生的積極推動作用是巨大的。
“3+X”方案共經過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探索實驗階段(1999-2000年)。
1.全科開考,自主決定?!?+X”方案把普通高中開設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9門必修課程全部開考,把外語復試、體育術科、藝術術科等也納入選考科目范圍。其中語文、數(shù)學(不分文理科)、外語3門為必考科目,每一個考生都必須參加考試,其他科目為選考科目。2000年起增設綜合能力測試,作為除了藝術類專業(yè)以外的所有本科專業(yè)必須選擇考試的科目。高等學校根據(jù)專業(yè)的學科特點、辦學水平和層次、生源的實際情況,自主地確定各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考生可以根據(jù)個人的興趣、愛好、特長、學習能力和選擇專業(yè)的要求,自主決定選考科目,可以文理科兼報。
2.雙線結合,擇優(yōu)錄取。語文、數(shù)學、外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生物、地理和綜合能力測試、外語復試的考試成績分別采用標準分計分。語文、數(shù)學、外語3科合成必考科目總分,以必考科目總分和選考科目的資格分組成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每一錄取批次都分別劃定3科總分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和選考科目的資格線??忌仨毻瑫r達到某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和資格線才能夠被當批次高校擇優(yōu)錄取。體育術科、藝術術科采用原始分。
3.選考與兼招結合,合理調劑生源。為解決各院校、各專業(yè)生源不平衡的問題,規(guī)定高等院校各專業(yè)除了指定選考科目以外,還可以指定兼招科目,考生可以填報有相應兼招科目的專業(yè)。
4.分段投檔,保護專長。錄取時省招生辦將達到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和資格線的考生檔案,按3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段投檔的原則提供給高等學校錄取。對于選考科目成績很高,而3科總分達不到相應段出檔線的考生,制定了只要3科總分達到一定的要求,可視作符合上一段投檔條件等措施,讓確實學有專長的考生不因偶然因素而被淘汰。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