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開封訊(崔學慶 安玲英)“黃所長,快點兒過來,有人要跳樓……”2017年1月21日,農歷的臘月二十四,大街上到處喜氣洋洋,空氣里散發(fā)著濃濃的年味兒。這一天是周六,本應休息的日子,然而,一個緊急電話把尉氏縣司法局新尉園區(qū)司法所副所長黃興的神經一下子繃緊了。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電話,黃興立刻趕往事發(fā)地點。在新尉園區(qū)某廠房園內,已經圍了好多人,大家都仰著頭向樓上望著。黃興順著大家的目光看去,原來在廠房的六樓頂站著一個人,看樣子情緒十分激動,歇斯底里哭喊著,“今天不給錢,我就從這里跳下去”。黃興大聲對著樓上的民工喊話:“我是司法所的,有事好商量,上邊冷,咱們下來說話?!苯涍^黃興耐心勸解,樓上的民工終于肯下樓了。圍觀的人群中有知情人向黃興說起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有十幾名南陽和湖北的工人經人介紹來到新尉某廠承接鋼構和窗戶安裝工程,鋼構工資總價為29萬,老板支付了20.5萬,下欠8.5萬。負責窗戶的安裝工程,總價為30.8萬,支付了21.1萬,下欠9.7萬元。以上欠款民工多次催要,未果,這才選擇跳樓。經調查,該廠是朱曲鎮(zhèn)政府招商引資的企業(yè),得知這一情況后,黃興立即聯系到朱曲鎮(zhèn)政府的主管領導共同解決此事。
在新尉司法所,雙方當事人事執(zhí)一詞,為工錢激烈的爭吵著。黃興依據相關法律,有理有據,耐心勸說,讓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經過幾個小時的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一致協議:廠房負責人王某于2017年1月22日上午付給南陽承建鋼結構工程的民工工資4.6萬元,下欠3.9萬元當做維修費用,年后修復合格后王某再支付,付給湖北安裝窗戶民工工資6萬元,下欠的待年后修復合格后再行支付。
1月22日那天,民工們終于如愿以償地拿到了拖欠的工錢,開開心心回家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