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wǎng)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李華 賀德威)7月21日,柘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家庭暴力而直接導致的離婚糾紛案件,法院經(jīng)過聽取證人證言,仔細認真地核實事實,最后判決準許雙方當事人離婚。
劉某與李某于2006年相識,兩年后雙方登記結婚,婚后因家庭瑣事常有爭執(zhí)。2011年2月,雙方再次爭吵后,李某將劉某頭部、面部、背部等全身多處打傷,并用菜刀將劉某右頸部皮膚劃傷,雙方就此分居。2013年11月,劉某曾起訴離婚,因證據(jù)不足未獲準許。時隔半年多,劉某再次將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婚后未能正確處理家庭瑣事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被告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雙方于2011年2月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經(jīng)徹底破裂,依照法律之規(guī)定,準許劉某和李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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