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生長在偏遠農(nóng)村,因身材矮小,經(jīng)常被人看不起,受人欺負,極度自卑的他暗下決心,要干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讓人刮目相看。于是,他強奸并殺害了年僅5歲的堂妹。近日,經(jīng)云南省昭通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李某(16歲)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10月27日晚,李某獨自在家,見5歲的小堂妹清清在自家門外玩耍,便認為“挨女人睡就代表自己有本事,能讓人看得起,也是能讓人刮目相看的大事”。李某將清清誘騙至自己家中實施奸淫,因清清痛哭,李某害怕事情敗露,便用手掐住清清的頸部,致其死亡。之后,李某又用床單裹住尸體藏于自家床下。當晚,清清的尸體被李某的父親發(fā)現(xiàn)。11月8日,李某在父親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自首。 (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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