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將在三年內(nèi)取消公辦高中擇校生
近日,教育部治理辦下發(fā)《關于2012年上半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指出,將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并將在三年內(nèi)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擇校生。
《通報》指出,關于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即限分數(shù)、限人數(shù)、限錢數(shù))政策,各地均通過下發(fā)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召開基礎教育會議等方式予以明確,但有的省份仍存在超標現(xiàn)象。作為解決擇校和治理亂收費問題重點的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仍多數(shù)沒有出臺相關文件,個別省份文件存在照搬照抄、措施不細、力度不夠等問題。
據(jù)了解,今年以來,河南省進一步加大對公辦普通高中招擇校生的監(jiān)控力度。今年,省教育廳要求,“擇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當年招收普通高中學生計劃數(shù)(不含擇校生人數(shù))的20%以下”。鄭州也對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進行了調(diào)整。今年,鄭州市省級示范性高中、市級示范性及以下高中班額里,擇校生比例分別為19.05%和19.15%,均在省定標準內(nèi)。
為達成三年內(nèi)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擇校生的目標,今年6月,我省下發(fā)了《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在3年內(nèi)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禁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記者 吳戰(zhàn)朝 實習生 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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